臺北市政府法務局-新聞稿-饗宴契約 幸福滿分-臺北市查核訂席、外燴(辦桌)服務定型化契約 第二種是「人鬼共食」,主要呈現在祖公會、祭祀公業中的社團聚會宴,以及歲時祭慶宴裡的中元吃拜拜部分;在這當中,人們藉著祭祖後設宴的共食行為,來緬懷先人,以及藉著吃拜拜的共食行為,來與鬼建立起「好兄弟」的和諧關係。 婚宴宴客照(臺史博記錄為日治昭和時期,約1926~1945年)。 推測後方著旗袍、穿西裝繫領結的男女即為新娘與新郎,正在逐桌敬酒。 由於當時沒有瓦斯爐,大部分民家中可用的灶只有一個,所以通常要在一周前用土磚泥料砌好ㄇ字型的「土(角)灶」(農傳媒編按:臺文正字「塗墼灶」,「塗墼」即土塊、土磚),並待其乾硬之後供辦桌師烹調使用;而搭土(角)灶也象徵著「起灶」,閩南語中意味著一個新家庭的成立。 所有的過程都不假他人之手,從接受訂單的那一刻開始到製作與配送,都是由飛士蘭團隊親力親為,希望能給客戶量身打造的細心細膩,專業優良的服務及產品。 陳月娥,《城鄉地區居民生活型態、文化參與及文化認同之研究──以宜蘭地區為例》,東吳大學社會研究所碩士論文,1986。 「辦桌」在閩南語辭典中指的是請外燴業者到家辦桌的宴會活動,然而,臺灣民間的辦桌活動,卻是由單純的常民互助宴會形式,變遷成為結合外燴商業形式與常民互助傳統的宴會活動。 此宴會活動既具有傳統高級宴會的商業性、也具有傳統常民宴會的鄰里互助性,並且,此種結合商業和人情互助的性質也成為當代辦桌活動的特色之一。 藉由此種特色,臺灣辦桌獨立於餐廳飯店的純商業宴會活動外,自成一個宴會的傳統,並在延續這個宴會傳統的鄉間,繼續發揮它的影響力。 王志弘,〈地方意象、地域意義與再現體制:1990年代以降的文山地區〉,《臺灣社會研究季刊》,58,2005.06,頁 。 辦桌產業的困境,已不只是疫情期間個別勞工與行業紓困認定的難,而是飲食、民俗文化保存的難。 外燴 李均祥坦言,外燴產業的黃昏是市場所趨,政府能幫的有限,依舊要回歸這行業的工作者是否有心傳承。 曹銘宗曾以臺灣人辦喜事常用的「食豬公肉」、辦喪事的「食爛肉」(又稱封肉)、入厝的「食圓仔湯」,來稱呼不同場合的辦桌。 一般民眾對於辦桌的認知多僅侷限在喜喪宴客,其實,辦桌的種類繁多。 宗教上,如玉皇大帝宴請眾天神的天子宴、祈求風調雨順、國泰民安的齋醮宴、以及宴請好兄弟而舉行的普渡宴等,都是設計給神、鬼食用的菜餚,是一種辦桌;生命禮俗中的結婚、滿月、壽誕、喪禮等,入厝(搬新家) 、尾牙、春酒等,都常以辦桌來呈現。 因此辦桌不僅展現這些傳統習俗的文化意涵,並可視為人際關係的重要互動模式。 收入《臺灣文獻叢刊》,第 fifty two 種,臺北: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,民國 forty six 年。 由於辦桌的氛圍相當符合臺灣人熱情、好客、豪邁、大方的特性,因此漸漸的有業者將採購食材、烹調、租賃桌椅、餐具、運輸等相關元素結合,一條龍的辦桌產業也就應運而生,進而造就富有地方特色的辦桌文化。 對全台辦桌呷透透、還曾邀請北中南總舖師舉辦「台灣尾牙」推廣辦桌文化的顏震宇而言,菜餚本來就會輪替與消逝,更讓他擔心的,是年輕世代對辦桌文化的認知斷層。 「為什麼古早菜會失傳?第一是費工,第二是一代代口味改變,」台南玄饌海鮮宴會館董事長、歸仁百年「施家班」宴席團隊的第三代主廚施宗榮點出。 「中南部還有婚宴市場,北部結婚九成九辦在餐廳或飯店,辦桌主要是宮廟、社團,」新北市總舖師李均祥說,在北部都市辦桌不像南部,要封路,跟鄰居講一下就好。 這讓天然資源貧瘠的內門找到新出路,加上內門的廟宇多,陣頭聲勢浩大,每逢慶典就有飲宴需求,讓總舖師生意長紅。 不乏二、三廚累積經驗後自立門戶,經驗老到的水腳也有出師機會。